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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学习指导:
2007年CPA经济法课程导读
全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之一《经济法》,是一门既有一定的理论性,又具有很强的实践性的学科,它比较全面地介绍了我国现行经济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着重考核学生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一、2007年教材基本结构
本课程教材的内容共为十四章,大致可以归纳为五个部分:即经济法基础知识部分,企业法部分、合同法部分、知识产权法部分和经济管理法部分。
第一部分为经济法基础知识,即教材的第一章。该章主要阐述了经济法概述、经济法律关系、法律行为与代理、诉讼时效和违反经济法的法律责任等内容。看上去这一章在历年试卷中的比重并不是很大,但这部分内容为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对学习以后各章节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因此考生应当重视掌握这部分的知识点。
第二部分为企业法部分,即教材的第二、四、五、六章。这些章节具体介绍了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公司法、中外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和破产法的内容。通过本章学习,考生应该了解、熟悉和掌握这些企业的设立条件、组织机构、管理模式、财务会计等规定,熟悉和掌握破产的法律规定,并能运用这些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本部分的合伙企业法和破产法完全按照刚颁布的法律撰写,是今年教材修改最大的章节,是考试的重点。公司法、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有关规定也是考试的重点。
第三部分为合同法部分,即教材的第八、九章。这两章主要介绍了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担保、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以及合同的违约责任等内容,还介绍了15种有名合同的基本规定。合同法历来是考试的重点,今年教材在这一章中加入了物权法的内容,对合同的担保部分作了一定的修改,所以更为重要。考生必须熟练掌握上述内容,尤其是掌握合同法总则、合同的担保以及各种有名合同具有特殊性的部分,并熟练运用这些法律规定解决实际问题。
第四部分为知识产权法部分,即教材的第十三章。该章介绍了我国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主要内容。
第五部分为经济管理法部分,即教材的第三、七、十、十一、十二、十四章。这些章节具体介绍了国家对国有资产、证券、外汇、支付结算、票据、会计等方面的管理规定,其中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证券法、外汇管理、结算办法修改过的部分、以及票据的有关规定为考试的重点。本部分每年必考综合题。
二、2007年教材重点章节
《经济法》试卷虽然覆盖的面很广,但重点也很突出。其重点突出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是重点章节往往占考分的70%左右。通过对近五年考试的分析,分值超过10分的章节有:第四章、第七章、第八章。分值在6~10分的章节有:第五章、第六章、第九章、第十二章、第十三章。分值在3~5分的章节有: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十一章、第十四章。分值不到3分的章节为第十章。今年教材对合伙企业法、破产法作了重大修改,所以这两部分的分值会有所变化。
第二是重点章节中的重要知识点在历年考试中经常出现,只是题目类型有所不同,如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事务管理、损益分配、债务清偿;不同类型企业的国有产权界定;两类公司的设立条件、组织机构、议事规则,公司高管的资格、职责以及法律责任;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的出资方式、比例及期限,合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关系、出资额的转让;破产程序,破产财产、破产债权以及与破产有关的几种权利,破产财产分配顺序;证券发行、证券交易的条件;合同订立的程序,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抗辩和保全,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的外汇管理;各种票据的绝对记载事项,票据行为和票据权利;各种知识产权的取得条件和保护期限等。根据这一特点,考生必须重点复习这些章节,熟练掌握重要知识点,不断提高运用这些法律规定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这样就能事半功倍,确保考试过关。
三、2007年教材新增、修改内容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试十分注重教材新增和修改的内容,通常情况下新知识点在考试中超过20%(2006年考试占41%),所以考生必须特别重视复习教材的新增和修改部分。
2007年教材新增、修改内容为:(1)第二章第三节完全是按照新合伙企业法写的,第四节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监督机构部分删除了关于稽察特派员的内容,增加了监事会的部分内容。(2)第三章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程序这部分新增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价格的内容。(3)第五章按照2006年商务部的最新规定改写了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内容。(4)第六章完全按照新破产法撰写,是全新的内容。(5)第七章新增了证监会关于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上市公司增发新股、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的规定,删除了公司债券发行部分,修改了上市公司收购等内容。(6)第八章增加了物权法的有关内容,框架结构也作了调整。(7)第十章调整了境内机构经常项目保留外汇限额、服务贸易售付汇凭证、服务贸易售付汇审核权限等内容,个人外汇管理部分完全是按照2007年开始实施的新的规定写的。(8)第十一章新增了电子支付这一部分,修改了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内容。(9)第十二章基本没有修改,只是增加了对签发空头支票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规定。(10)第十三章没有大的修改,只是新增了少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内容。
四、2007年考试难度分析
注册会计师考试的通过率比较低,要说其原因,就是考试难度较大。
难度较大首先体现在客观题不是照搬教材内容,而是运用教材上的知识点考联系实际的题目。如2006年单选题第13题:甲乙订立买卖合同约定:甲向乙交付200吨铜材,货款为200万元;乙向甲支付定金20万元;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支付违约金30万元。甲因将铜材卖给丙而无法向乙交货。在乙向法院起诉时,既能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利益,又能获得法院支持的诉讼请求是( )。A.请求甲双倍返还定金40万元;B.请求甲支付违约金30万元;C.请求甲支付违约金30万元,同时请求甲双倍返还定金40万元;D.请求甲支付违约金30万元,同时请求返还定金20万元。
第二,难度较大体现在客观题不局限于一个知识点,而是将相关的内容放在一起考。如2006年多选题第16题: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有关汇票与支票区别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汇票可以背书转让,支票不可背书转让;B.汇票有即期汇票与远期汇票之分,支票则均为见票即付;C.汇票的票据权利时效为2年,支票的票据权利时效则为6个月;D.汇票上的收款人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支票则不能授权补记。
第三,难度较大体现在主观题比重大。经济法这门课每年都要考四道综合题,分值在45分到50分之间。
第四,难度较大体现在综合题篇幅较大、设问较多,而且跨越章节。如2005年的第2道综合题有近一千三百字,虽然只提了四个问题,但包含7个知识点,涉及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法和合同法三章的内容。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注册会计师的经济法考试特别注重考核考生运用法律知识综合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因此考生在看书时要经常思索“这一规定联系实际会怎样出题,该如何回答”;在复习中要做大量的综合题,把握出题规律,摸索答题技巧;但特别要指出的是,在考试时不能过分联系自己的工作实际,因为考生在平时的工作中有一些不规范的操作,有些是规避法律的,有些甚至是违反法律的,如果考生将这些不规范的办法做到答卷上,那当然不会得到好分数。
五、经济法课程复习方法
1、熟练掌握教材内容
《经济法》要背的内容很多,复习时可采用以下方法加强记忆:
(1)理解以后再背
《经济法》课程中专业术语较多,有的句子还有点绕口,如果死记硬背,势必事倍功半。因此一定要搞懂有关的规定,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掌握有关内容。
(2)用比较的方法背
要善于运用比较方法,将相同的或相近似的、相反的、同类的内容放在一起,相互比较、对照记忆,这样就能准确掌握有关内容。
考生普遍反映多项选择题很难答,总有些似是而非的选项难以取舍。因此对教材中并列条款较多的地方,一定要反复比较,准确掌握。
(3)用以线串点的方法背
考生复习到一定阶段,会觉得已经背了很多内容,但此问题和彼问题的答案搅和在一起了。如果就这样去考试,肯定会答非所问。此时要做一项重要的工作,即将每一章的主要内容列出线条,每条线再理出答题要点,这就把零碎的知识点用一条线串起来了。例如在合同订立这一节中,关于缔约过失责任问题,着重抓住其与违约责任的区别;在合同是否成立的问题上,用要约、承诺的条件来回答;在合同生效的问题上,要掌握成立生效、批准生效、附条件的生效以及附期限的生效;关于合同的效力,有有效合同、无效合同、可以撤销的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四种;无效合同和可撤销的合同着重抓住它们的条件和处理;效力待定的合同着重抓住表见代理和负责人越权代理等。只有这样,才能系统掌握考试的内容。
(4)要按照自己的记忆规律来复习
每个人的记忆宽度不同,有的人一次可以背二、三章的内容,有的人只背一章也会将问题混淆。考生必须掌握自己的记忆规律,每次不要背诵太多的内容,第二次一定要先复习一下老的,然后再进行新的复习。每复习完内容接近的几章后,都要巩固一下,然后才能继续复习。总之,要在大脑里留下不同深度的记忆,这样就不会将相关内容混淆了。
还有的考生有记忆盲点,如有的人记不住有关原则,对四个字为一组、八个字为一条的原则特别记不住;有的人数字概念极差,百分比和数字总是要搞错。这样的考生应当将自己特别容易错的内容列出来,强化记忆。
2、抓住重点,关注新增、修改的部分
如前所述,重点章节占试卷总分的70%;2007年教材新增、修改的内容非常集中,占考卷总分的比重不会小。因此,抓住重点和新增部分,就能事半功倍,顺利通过考试。
3、一定要攻克主观题的难关
注册经济法考试的主观题只有综合题,虽然只有四道题目,但每年约48分左右,2005、2006年都是50分。主观题都是联系实际的题目,都要求考生回答法律依据,所以很多考生觉得无从下手。其实每年综合题考核的章节都非常集中,联系实际多做练习,就可以攻克这一难关。
根据今年教材的特点,估计2007年考试的的综合题可以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第二章合伙企业法,尤其是有限合伙企业;可以结合代理、争议解决办法、合同法、支付结算办法、票据法等一起考。(2)第四章公司法,重点还是两种公司设立、组织机构和议事规则等;可以结合证券法一起考。(3)第五章外商并购境内企业,尤其是缴纳出资的期限等;可以结合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法等一起考。(4)第六章破产法,尤其是破产程序、破产财产、破产债权以及清偿顺序。(5)第七章证券法,尤其是股份有限公司的首发、增发、转债的发行条件以及程序;可以结合公司法一起考。(6)第八章合同法总则总是和第九章合同法分则结合在一起考,今年特别要注意保证、抵押、质押等与物权法有关的担保形式;第八章还可以结合第十一章的账户管理、第十二章的支票等内容一起考。
4、适当进行模拟训练
复习期间做点练习题,不但可以使考生熟悉考试的形式,还可以使考生熟悉考核的重点。考前进行模拟训练也是十分必要的,一方面可以验证自己的复习水平,更重要的是可以学会掌握时间,确保做完试卷。做模拟卷时要象考试一样严格要求自己,要控制时间;做完后要严格打分,要找出错题的问题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