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之一――税法,是专门集中介绍我国现行税收制度的一门学科,既有一定的理论性,更多的是具有非常强的适用性;税法的考试不仅是知识的考试,更是技能的考试。就学习的难度上来说应该高于经济法、财务成本管理,因为税法的知识点广而细,且各章之间的关联性不大,但与其他科目却有着较强的关联性,如会计、成本计算等,这就使得税法的学习(尤其是自学)与考试总觉得具有相当的难度。
为了更好地达到考试大纲的要求,在学习税法时,从知识的角度看,应注重领会税法的政策内容,掌握规律,有的还应进行跨章节全方位来把握,有的需要把握政策调整的目的(尤其是新增加的部分);从技能的角度看,要能够运用税法的政策分析、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这就要求考生认真研读教材,多做习题,在做习题中认知税法政策,使之具体化、实例化和熟练化。
一、2008年教材基本结构
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使用的税法教材比较全面地介绍了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法的基本内容,它实际上就是一本全新的工具书。该教材全面地介绍了我国截止到本教材出版前国家颁布的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本教材的内容共分为十七章,可以归纳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为第一章,为税法基本理论部分;第二部分为第二章至第十五章,为税收实体法,是本教材的核心内容,也是考试的重点,多年来的注册会计师考试90%以上的知识点和分值都在这部分;第三部分为第十六章、第十七章,为税收程序法。
第一部分为税法基本理论部分(税法概论)。主要阐述了税法的基本概念、税收法律关系、税法构成要素、税法体系等内容。通过这部分内容的学习,为以后内容的学习奠定理论基础。
第二部分为税收实体法,是本教材的核心内容。具体又可分为三大块:第一块是第二、三、四、六章,介绍了我国现行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等以商品、劳务发生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流转税法;第二块是第五、七至十三章,介绍了我国现行的资源、财产、行为等税法;第三块是第十四、十五章,介绍了我国现行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以所得额为征税对象的所得税法。通过这部分内容的学习,大家应该了解、熟悉和掌握这些税法的具体内容,为以后可能从事和正在从事的工作打下扎实的专业基础。这一部分的每章为一个税种。在介绍每个税种时,教材除详细地将各税种现行的有关各项政策规定罗列、归纳介绍之外,更对如何应用这些政策规定作了进一步的讲解。因此,在学习时,除了需要掌握具体的税法规定之外,更重要的是要学会如何灵活运用这些法律规定,以做到对现实生活中发生的各种经济行为能够判别是否应税行为、是应纳何种税的行为、应该缴纳多少税以及如何缴纳这些税等。
第三部分为税收程序法。主要阐述税收征收管理法和税务行政法制等程序法律法规。税收征收管理法主要介绍税务管理、税款征收、税务检查、法律责任等内容;税务行政法制主要介绍税务行政处罚、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诉讼和税务行政赔偿等内容。在学习这部分内容时,大家可以在理解、比较的基础上,对相关内容进行适当的归纳整理,如此可帮助记忆。
二、2008年教材重点章节
注册会计师考试的税法试卷虽然覆盖的面很广,几乎每章、每节都涉及考题,不能自行侥幸地划分学习的重点和范围。在学习中,不能顾此失彼,但同时也要看到,不同的章节,其重要性是不同的,学习和复习应有层次,从历年试题的分值分布规律来看,可按重要程度分为两个层次:
第一层次:也可说是重点章(主要是三大流转税和两大所得税章),往往占考分的70%左右。通过对近五年考试的分析,分值一般在10分以上的章有:第二章增值税法、第十四章企业所得税法(原第十五章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第十五章个人所得税法。个别年份可能会略低。分值在5~10分的章有:第三章消费税法、第四章营业税法、第十六章税收征管法等。
第二层次:也可说是非重点章(主要是小税种章)。通过对近五年考试的分析,分值在4分以下的章有:第四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第六章关税法、第七章资源税法、第八章土地增值税法、第九章城镇土地使用税法、第十章房产税法、第十一章车船税法、第十二章印花税法、第十三章契税法、第十七章税务行政法制。个别年份可能会有所调整,如2007年国家强调房地产调控,考试中就增加了第八章土地增值税法的分值。
各章节中的重要知识点可从下表反映:
近年税法考试分值分布及重要知识点
| 章 |
名称 |
分值 |
重要知识点 |
| 第一章 |
税法概论 |
1―2分 |
税收法律关系中的主体、客体与内容;税法要素中的纳税人、征税对象及税率;税收法律级次;税收管理体制概念、税收管理权限和税收征收管理范围的划分。 |
| 第二章 |
增值税法 |
11-15分 |
视同销售行为、征税范围中的特殊项目;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包括税率的确定、销售额、特殊销售方式、销售额确认的时间、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进项税额的抵扣时间);混合销售行为、兼营行为及其税务处理;出口退税政策及退税的“免抵退”方法;发票开具范围与退货、折让的处理。 |
| 第三章 |
消费税法 |
6―8分 |
应税消费品的范围;销售额、计税价格;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税务处理、组成计税价格;委托加工、代收代缴税款、组成计税价格;11种外购及委托加工收回已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抵扣;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进口应税消费品的组成计税价格。 |
| 第四章 |
营业税法 |
5―7分 |
营业税的税目;计税依据(区分全额与余额计税依据);营业税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划分(特别是代购代销业务);税收优惠政策;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 第五章 |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
2―3分 |
纳税义务人的确定;税率的使用;计税依据的确定;应纳税额的计算。 |
| 第六章 |
关税法 |
3―4分 |
纳税义务人;进出口货物关税完税价格的确定;关税的减免;关税的征收管理(特别注意与税收征管法的不同);应纳税额的计算。 |
| 第七章 |
资源税法 |
2―3分 |
纳税义务人、扣缴义务人;税目;课税数量的确定;纳税地点;税收优惠规定;应纳税额的计算。 |
| 第八章 |
土地增值税法 |
3―5分 |
纳税义务人;征税具体范围的界定;扣除项目的确定;税率的使用;税收优惠规定;应纳税额的计算。 |
| 第九章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2―3分 |
纳税义务人;征税范围;税率的确定;税收优惠规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 第十章 |
房产税法 |
2―3分 |
纳税义务人的确定;计税依据与税率的规定;税收优惠规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纳税额的计算。 |
| 第十一章 |
车船税法 |
2―3分 |
纳税义务人的确定;车辆税额的确定;计税依据;税收优惠规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纳税地点。 |
| 第十二章 |
印花税法 |
3―5分 |
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的确定;税目;比例税率、定额税率的规定;计税依据的确定;税收优惠规定;纳税方法及违章处罚规定。 |
| 第十三章 |
契税法 |
2―3分 |
征税对象的内容;税率、计税依据的规定;税收优惠规定。 |
| 第十四章 |
企业所得税法 |
12―16分 |
征税对象的确定;税率的使用;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不得扣除的项目的确定;亏损弥补规定;资产的税务处理;股权投资的税务处理;税收优惠规定;税额扣除;应纳税额的计算和所得税申报表的填列。 |
| |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
10―13分 |
纳税义务人;税率的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收入总额、准予列支项目、不得列支项目的确定;资产的税务处理;生产性企业、先进技术企业、出口产品企业税收优惠;再投资退税额计算;亏损弥补;境外所得已纳税款的扣除;应纳税额的计算。 |
| 第十五章 |
个人所得税法 |
9―11分 |
纳税义务人;应税所得项目、税率、加成与减征,费用扣除标准、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应纳税额的计算;代付税款的计算;税收优惠;境外所得已纳税款的抵免;每次收入的确定、公益性捐赠、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制企业、承包经营企业及个人取得综合收入、外籍来华人员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自行申报纳税。 |
| 第十六章 |
税收征收管理法 |
3―6分 |
税务登记、账簿凭证、纳税申报管理;发票的领购与检查;税款征收;税务检查;法律责任;涉税犯罪;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延期纳税滞纳金;偷税罪的确认和处罚。 |
| 第十七章 |
税务行政法规 |
2―3分 |
税务处罚的主体;简易程序、听证、处罚的执行;税务行政复议的概念、种类、受案范围;选择复议与必经复议;复议申请时间;税务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请求时限;税务行政赔偿的特别保障;诉讼程序;赔偿方式。 |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即内资企业所得税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合并),因此,2008年税法考试分值会有所调整,但重点章节应不会发生大的变化。
三、2008年教材新增、修改内容
1.税法概论这一章中主要新增、修改内容为:(1)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决定,自200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废止了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所以我国现行税种只有20个了,减少了1个;相应地有关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提法删去或进行了调整。(2)提及了烟叶税;删去了城市房地产税。
2.增值税法这一章中主要新增、修改内容为:(1)征税范围中涉及到的其他征免税规定增加了:按债转股企业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签订的债转股协议,债转股原企业将货物资产作为投资提供给债转股新公司的,免征增值税。(2)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进行了调整。(3)对于低税率的适用范围进行了调整。(4)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的规定作了调整。(4)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及管理中的开具专用发票发生退货或折让的处理、加强专用发票的管理进行了修订。
3.消费税法这一章中主要新增、修改内容为:(1)整个结构进行了调整。(2)增加了征税范围的解释。
4.营业税法这一章中主要新增、修改内容为:(1)修改了建筑业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2)增加了服务业税目的内容。(3)修改了建筑业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扣缴义务发生时间。
5.资源税法这一章中主要新增、修改内容为:(1)调整了煤炭的税额。(2)税收优惠有所增加。
6.城镇土地使用税法这一章中主要新增、修改内容为:(1)删除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规定。(2)调整了税率表。
7.房产税法这一章中主要新增、修改内容为:计税依据中增加了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缴纳房产税的规定。
8.车船税法这一章内容修改较大,主要是因为2007年1月1日实施了新的车船税法。
9.印花税法这一章中主要新增、修改内容为:调整了股权转让书据的印花税税率
10.企业所得税法这一章教材整体内容发生了变化。主要是因为2008年1月1日实施了新的企业所得税法。
11.个人所得税法这一章中主要新增、修改内容为:(1)修改了2007年8月15日起,居民储蓄利息所得税率调为5%;2008年3月1日后工资、薪金所得月费用减除标准为2000元,附加减除费用标准为在减除2000元的基础上再减除2800元。(2)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速算扣除数表增加了月不含税应纳税所得额栏。(3)补充了个人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关问题。(4)补充了企业向个人支付的不竞争款项、个人取得拍卖收入、个人取得有奖发票奖金征免个人所得税的有关规定。
其他章均无实质变化。
四、2007年考试特点、难度分析
2007年注会税法考试的特点、难度可概括为:“三变三不变”。
“三变”是指:
(一)考核变得更细。体现在:不管是计算题和综合题,还是一些客观题,总的感觉有陌生感,就是因为它具体的考核与实务工作结合的比较紧密,如在计算题中考个人所得税,考的是副食加工的问题,加工的问题平时大家练得不多,尤其是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的计算,考生一般着重以个人业务为主,就是张某、李某这样的题型,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业务、个人独资企业业务,往往考生比较忽略的;如在单选题里有小汽车消费税减征30%的问题,你算对了以后,如果忽略了30%减征,也就是只缴70%,这道题依然没有分。可见考核变得更细,这是它的变化。
(二)所得税的考核变得更突出。2007年所得税的考核中,计算题两个:第二题是个人所得税,第三题是内资企业所得税;综合题也有两个:第二题内资企业所得税考核是大题,第三题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考核也是大题。所以所得税考核是重中之重。所得税考核是历年的重点,但是2007年一个变化就是内资企业所得税在计算题里进行了考核,所得税的考核变得更突出了,考核比历年有所增加,尽管难度上没有太大的变化。从2008年开始,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了,今年的教材作了几乎是全新的变化,因此,今年更应重视企业所得税得考核。
(三)计算量的分布有了变化。很多考生出了考场以后,普遍的感觉就是计算题做起来要比2005、2006年感觉要难。如有的考生第四题计算题土地增值税花了近半个小时,而分值却只有5分,答题还不一定对,从这点来说计算量分布在计算题中体现比往年难,计算量大,综合题计算量基本上保持不变。从计算量分布来说,计算题四道题计算量尤其是土地增值税计算量耽误了很多考生的时间。
“三不变”是指:
(一)题型和题量不变。从题型来说分主客观两个部分,这和前几年的考试是一样的,主客观各占一半,单选20题共20分,多选15题共15分,判断题15题共15分,客观题一共50分。主观题两种题型,计算题4题共20分,综合题3题共30分,加起来正好是100分。从题型和题量来看今年和往年考题没有变化。
(二)考核的重点不变。历年的考核特点,都是全面考核,突出重点,所以2007年依然按照全面考核,突出重点来出题的。第二章增值税法、第三章消费税法、第四章营业税法、第十四章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五章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第十六章个人所得税法,也就是我们习惯所说的“三大流转税和三大所得税”占据了分值的70%以上,即达到70分。
(三)考试的难度基本稳定。表现在:
1.单选题。主要考核了多个税种的重要知识点,如第10题考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题,这道题许多考生答的时候比较含糊,含糊的主要原因就是对教材上细节性的问题没有注意到,60000平方米的土地占用面积其中绿化多少?饲养多少?办公多少?60000平米中这些类型的土地是否都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必须对教材有很好的把握,税法明确用于农、林、牧、副、渔等的土地是免税的,如果大家把这点记清楚的话,这道题做起来非常容易的。如果思考过多花过多的时间是没有意义的。单选题的难度就是多个税种都涉及,教材上小的税种基本上都考核到了。第11题考房产税的问题,有些考生含糊在材料棚的问题上,材料棚教材上有明确的说法就是材料棚如果是临时性的,是暂免征收的。这里我们可以看到一个规律,小税种考核计算时往往和税收优惠结合起来考。
2.多选题和判断题。它依然以征税范围,税收优惠,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考核的重点。历年来都是这样的方向性的问题,但是考的时候,它会给考生很多混淆的东西。如多选题第8题房产税的题,就是纳税时间的问题,无非是两个,次月和当月的问题,教材上明确列出什么时候在次月缴,什么时候在当月缴,这道多选题大家看了以后,如果对教材很熟悉,很快就答出来。房产只有用于生产、经营才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除此之外任何情况都是从次月开始缴纳。这样的题考核起来,主要考核考生对教材的熟练程度。而对判断题来说,题目往往给考生模棱两可,判断不清楚,有些是教材上的原话,但是弄不准。如判断题第14题考了税收优惠申请的权限问题,在考题里,实际上说的是税收优惠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还是向有权审批的税务机关申请减免,这是教材上原话,教材上明确说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税,也可以直接向有权审批的税务机关审批。这样的题大家似曾相识,但拿不准。
3.计算题。第1题是营业税的问题,我们在讲课的时候会突出强调营业税的税率确定和营业额确定的问题,在这题里,很多考生拿不准的就是营业税的税率,到底公园门票它的税率是多少,房产投资缴不缴营业税,演出按什么税率缴税。第2题是企业所得税的问题,这道题难度不大,主要涉及的一些分回利润补税的问题。第3题是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在个人所得税考核当中无非是三种题型,第一种题型针对个人的考核,如2006年考试中的张某发生了若干项应税所得,让你一一进行计算。第二种题型就是承包承租经营的个人所得税纳税问题,2002年的考题就是。第三种题型就是个人独资企业的个人所得税问题。这道题很多人做不出来的主要原因,第一是对这种题型感到陌生,因为平时练得比较多就是针对个人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的问题;第二个就是对副食品加工的税率如何确定的问题,这些考生也比较含糊,这是答得不好的主要原因。第4题是土地增值税的问题,这道题非常新颖,有对这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多个项目的考核,如既有商品房,又有写字楼、会所,会所的考核,体现了注册会计师考新的特点,房地产清算的问题是2007年教材新变化的内容。这道题答得不好主要原因是涉及三块业务,三块业务大家答起来的时候,就不知道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如何确定的问题,这样的题很多考生含糊思考,结果占用了大部分的时间,这道题应该是2007年所有题中得分率最低的一道题。计算题的难度来说跟往年基本相同,但是题型上比较新颖,尤其是土地增值税这道题。
4.综合题。第1题是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的问题。主要以汽车企业为例,考核了三个税种的结合,这里结合了出口退税,结合了视同销售,还有一些特殊问题的处理,比如说碰撞实验是否应该缴纳消费税的问题。这些小的问题结合起来,考生在做的时候,感觉还是有些困难的,因为计算量还是有的,但难度比往年客观地说要简单一些,因为考核的是汽车,如果考核烟和酒的话,难度应该更多的。第2题考核的是服装厂的内资企业所得税的计算问题。这道题一共有13问,看起来烦,但这种题到处可见,考生练得太多了,近几年也在考,只要认真复习了,得分率应该比较高的,没有难度,只要多注意服装厂的广告费扣除的具体比例。第3题是外资企业所得税的问题。考了开始获利年度、税收优惠(两免三减半、再投资退税等),同时考了交际应酬费扣除、国产设备投资抵免计算的问题,这样的结合,全面地考核了外商投资企业中所要求的应知应会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这道题也是典型的题,平时看得、练得都比较多。
总得来说,五种题型的难度基本上符合注册会计师职业过程中对税收法律知识的应知应会的内容,2007年的考题总体来说还是比较好的,达到了考核的目的。从多年的注册会计师税法的考试中能看到税法的特点是什么呢?基本知识为主,每一道题里边都会有一定的陷阱,就是所谓难点的地方。
五、税法学习、复习方法
上述考试的特点、难点要求考生在学习税法时,必须全面学习、复习,透彻理解,注意掌握科学合理的方法,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学习中应着重注意:
(一)必须全面了解本教材的体系结构。要清楚地知道本教材主要有哪些内容,每章中主要讲述了哪些问题,每个问题涉及到哪些细节,以求做到系统地了解掌握整本教材的内容。特别注意本教材应试的重要章节及各章的重要知识点。在学习时可进行归纳整理,以帮助加强记忆,关于这一点,作为辅导教师,更应在辅导考生时作引导,本辅导书也会注重做好。
(二)认真仔细地阅读教材、调整复习思路。要把每一章当中的内容弄通搞懂,循序渐进地掌握每条规定及其应用,并能做到举一反三,灵活运用。这样才能应付多变的题型,不至于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尤其要注意,教材的内容排序并不一定适合学习和复习,在复习时应注意将一些共性和特殊的问题分清楚。共性的问题联系起来记,如增值税和消费税从价征收的销售额确定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确定的一致性问题;再如关税的征收管理与税收征收管理法中的不同对比地记忆;特殊的问题特别地记,如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特殊、资源税纳税地点、印花税的纳税方法和违章处理等。这样可增强复习的条理性,有利于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注意新增和变动内容的把握。新增知识点和新修订的知识点往往都是考试的重点内容,必须关注。2008年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开始实施,企业所得税法这一章本来就是重点,又是新增知识点,更需要弄懂弄透。本辅导书中包含了对新增知识点和新修订的知识点编写的习题。
(四)不能忽视小税种。近年的考试小税种的地位在提高,往往不只是出单纯的客观题了,也会出现在计算题和综合题中了。要认识到小税种相对内容简单,容易得分,考试中有时大税种花较多的时间、复杂的计算才能得1-2分,而小税种花较少的时间、简单的计算就能得分。
(五)务必多做习题。通过多做习题,才能发现问题,才能加深理解,才能举一反三。本人的学习方法也许可以借鉴:学习完一部分内容后就做一些习题,做完后对照答案看一遍,问自己为什么会错,错在哪里?对照教材再看一遍,隔一段时间后再做一遍该题,再问自己为什么会错,错在哪里?如此反复,可加深知识点理解,印象会深刻,熟练度回增强。
另外,在使用这本辅导资料时,我们建议并提醒广大考生:
(一)应该在系统地学习过《税法》教材的基础上使用本辅导资料。可在每全面学完一章内容后,结合本辅导资料的例题和测试题,独立思考,认真练习,以检查掌握的程度。这里要强调的是,必须独立地并脱离教材进行测试练习,防止一边做测试题一边翻阅教材,致使达不到练习的效果。
(二)本辅导资料只是根据指定考试用的《税法》教材所编写的一种辅导性的读物,目的在于帮助大家更好更有效地理解和掌握税法知识。所以在使用时,要正确处理好它与《税法》教材的关系,万不可本末倒置而舍本逐末!
鉴于《税法》科目的教材每年都有变化,有的变化还会影响到习题的正确性,为保证可比性,后面每章中的历年考题,我们选择了近五年(2003年~2007年)的全真试题,除个别章节之外,2003年以前的就不再选用了。我们将这几年的考题按照章节分解,分别放在所要强调的每个知识点后面,一方面可以让广大考生能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该知识点,另一方面也可以让广大考生了解考试的方式和已经考过的内容以及每年考试的重点所在。